>“贺悦婉,我看你是越来越不知道天高地厚了!”
“是不是时间太久,已经忘记了自己是什么身份了?”
“你不过是一个价值一千万、被贺军抵押在我这儿的抵押物而已!”
“我只是对你好点,你可别蹬鼻子上脸!”
我的心中顿时一阵苦涩。
是啊,十年过去了,来时的路还真是差点就忘了。
记得刚住进这的时候,他牵着我的手,对着家里所有的佣人说:
“从今天起,小婉就是这个家的一份子,要是让我知道有谁敢怠慢她,小心他的皮。”
我的卧室装修,是他陪着我一件件选的。
我的吃穿用度,他都让人根据我的喜好仔细安排。
后来真的有佣人暗暗欺负我,他知道后,立刻狠狠教训了那个人。
那个时候,他是把我当做什么了呢。
可能只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,接了只没人要的流浪猫回来而已。
现在,他有了新欢,有了新的宠物。
可他的新欢,在来这的第一天,就找借口摔碎了我妈留给我的遗物。
那是我家已经一贫如洗的时候,我妈用买药的钱,省下来给我买了那个水晶球。
也是我住进苏家时,身上唯一的行李。
可当时面对我的质问,苏烁却反问我为什么要发疯。
问我为什么如此没有家教,不过就是个水晶球而已。
“你妈都已经死了十几年了,这个东西也不值钱,你就别为难宋雅了。”
“如果你想要,我可以给你买十个,买一百个。”
这个水晶球,就算买一百个,能是一样的吗。
都怪我太过迟钝。
从那时候开始,我就应该要看清现实。
而不是跟在变得越发陌生的“小叔叔”身后摇尾乞怜。
看着珐琅锅里沸汤煮着的平板,这些年我记录的那些梦幻泡影,终究是永远烂在那堆废铁里了。